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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高雄市田寮區、燕巢區、內門區及臺南市龍崎區編號第2211號土砂捍止保安林一部面積0.515400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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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3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52420043號
附件:


主旨:解除高雄市田寮區、燕巢區、內門區及臺南市龍崎區編號第2211號土砂捍止保安林一部面積0.515400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455.114303公頃,其中高雄市田寮區打鹿埔段59-15地號内部分面積0.033800公頃、同段59-16地號內部分面積0.404900公頃及內門區腳帛寮段940-3地號内部分面積0.076700公頃,共0.515400公頃,現況為既成道路及其邊坡擋土牆、橋梁周邊護坡及維持現有前揭相關設施水土保持安全之竹闊混淆林,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所定,森林法第8條第1項各款所列用地所必要(國防、交通或水利用地所必要者),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本號保安林面積變更為3454.598903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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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2 最後更新日期:2026-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