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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 月28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52200640 號
主旨:解除苗栗縣苑裡鎮、三義鄉編號第1314號土砂捍止保安林一部面積0.330516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619.293036公頃,其中苗栗縣苑裡鎮十股段88-6之內、88-1、90-6、97-1、97-2、97-4、98-1、98-3、98-4、102-1、103-1地號等11筆土地內,面積合計0.330516公頃,現況係依據臺灣省政府於58年公告「臺灣省國有林事業區內濫墾地清理計畫」清理放租訂約之暫准放租建地及田地,屬58年5月27日前既存使用,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所定82年7月21日前,已非營林使用且無法復育造林之保安林地,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解除其為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618.962520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至圖3),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4)。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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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