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訊息專區 > 業務公告 > 「農業部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設置要點」修正為「農業部陸域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設置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農業部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設置要點」修正為「農業部陸域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設置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202602/25 農業部修正「農業部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設置要點」全部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陸域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審議會設置要點」,並自115年2月25日生效。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分行函 pdf 檔案大小:219KB 下載次數:2 修正規定 pdf 檔案大小:91KB 下載次數:2 總說明及對照表 pdf 檔案大小:181KB 下載次數:2 回列表 瀏覽人次:16 最後更新日期:2026-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