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海洋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農林業字第1152400142號 海保字第1150001216號 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 附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 部 長 陳駿季 主任委員 管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