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42233121號 主旨:公告臺中市太平區編號第1403號水源涵養保安林114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1455.827415公頃,依最新重測地籍圖資面積訂正增加0.020471公頃,檢訂後保安林面積計1455.847886公頃,為涵養水源提供附近區域農業、民生用水,捍止土砂以利頭汴坑溪治理,並保護縣道136線邊坡,及提供野生動植物良好棲息環境,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併附114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及保安林位置圖。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部長 陳駿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