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日發文字號:農林業字第1152440200號主旨:預告訂定「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認證規費收費標準」。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農業部。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三、「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認證規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moa.gov.tw/)、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forest.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四、受全球氣候變遷影響,近年颱風天然災害引發強風豪雨,常造成行道樹或公園綠地及校園等公共設施內樹木傾倒或枝條折斷,損及人民生命財產。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利益,並避免發生安全、衛生或環境保護之緊急問題,亟需加速建置樹木保護專業人員認證制度,以供各級政府及公共事業目的主管機關,聘用經認證各級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強化公共設施之樹木保護及管理,爰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30 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2號。(三)聯絡人:林技士。(四)電話:02-23515441轉852。(五)傳真:02-23518524。(六)電子郵件:m3048@forest.gov.tw。部 長 陳駿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