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2日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52216169號 主旨:編入花蓮縣玉里鎮編號第2611號水源涵養保安林面積0.864235公頃,併公告該保安林114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2條第2款、第23條、第29條第2項及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373.112799公頃,其中花蓮縣玉里鎮水源段185、303、304及305地號等4筆土地內,面積計0.864235公頃,現況為天然闊葉林,林相完整、林地覆蓋良好,符合森林法第22條第2款規定為涵養水源所必要者,依同法第23條應劃為保安林地,擴大保安林經營,詳如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表1)及保安林編入圖(圖1至圖3)。 二、本號保安林經114年檢訂結果,編入面積0.864235公頃,無其他面積訂正增加或減少情形,檢訂後面積為373.977034公頃,為涵養玉里鎮源城社區居民之民生用水及農田灌溉用水水源,並防止砂、土崩壞,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併附114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表2)及保安林位置圖(圖4)。 三、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