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其他資訊 > 退休人員專區 > 為服務偏遠地區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代付業務,並自112年7月13日起施行。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為服務偏遠地區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代付業務,並自112年7月13日起施行。 :::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7月28日農人字第1120717389號函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7月13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35531A號函辦理(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函及附件 pdf 檔案大小:582KB 下載次數:290 112年8月4日林人字第1121622928號函 pdf 檔案大小:761KB 下載次數:223 瀏覽人次:617 最後更新日期: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