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按鈕
:::
:::

野生動物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輸出入同意申請

依據「陸域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相關陸域野生動物活體、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應於「農業部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臺」申請同意,並取得同意後,始得辦理輸出入相關程序。
另為配合CITES秘書處相關政策之執行,欲申請華盛頓公約附錄之陸龜輸入,請提供繁殖場域之相關圖文資料,俾便審查辦理。
申請海洋野生動物之輸出入,請於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建置之「海洋野生動物簽審通關平台」辦理。
附件下載
名稱 格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臺」操作說明
格式:pdf 檔案大小:3421 KB 下載次數:2127
陸龜相關檢附文件說明
格式:pdf 檔案大小:63 KB 下載次數:1318
瀏覽人次:398
最後修改時間: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