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應變及土砂防治相關工作
壹、計畫緣起
114年7月下旬薇帕颱風外圍環流造成花蓮縣萬榮鄉馬太鞍溪上游國有林地發生大規模崩塌,土石阻塞河道,形成馬太鞍溪堰塞湖。該堰塞湖於114年9月23日溢流,依據115年4月7日監測數據,堰塞湖蓄水量約0.5萬立方公尺,為溢流前的0.005%,惟國有林範圍內(殘壩區、溢流口左岸崩積區、河道)尚有約2.4億立方公尺的土方堆積,未來可能因地震、豪雨造成邊坡滑動再次阻塞河道,除需持續加強監測應變,辦理相關減災工程,並應請地方政府落實疏散撤離避難與安置等工作,以確保地方民眾於緊急狀況得以順利撤離避難,降低土砂災害風險,強化整體防災量能。
為妥善因應此重大災害,依立法院審議通過之「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馬太鞍溪堰塞湖之後續整治處理,包含馬太鞍溪堰塞湖減災、監測、疏散及壩體溢流後之相關工程方案所需經費,均納入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內,以加速推動復原及重建工作。
貳、計畫主要工作項目
一、辦理堰塞湖處置及潰壩影響範圍分析方法之研究,提升模擬之精確度與可信度。
二、委託專業機構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調查監測及設置監測設備,強化多元管道監測並動態調整警戒與應變機制。
三、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崩塌區及周邊地區土砂防治減災工程、植生復育等。
四、補助地方政府疏散避難演練、安置及強化相關設施與物資。
參、結語
本特別預算工作透過即時監測與緊急工程措施,堰塞湖周邊崩塌地處理、河道清疏及防砂設施,配合地方政府疏散避難,形成「監測—預警—應變—復原」之完整防災鏈。藉由中央與地方之協同合作,可有效降低土砂災害風險,確保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未來亦將持續滾動檢討與精進各項措施,提升整體防減災韌性,達成災害防治及災後復原重建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