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稱 | 約僱佐理員 |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生物、動物、植物、森林、自然資源、生命科學、自然保育、環境、農業、行銷、教育、經濟、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原生植物應用推廣、農林產業輔導、造林作業體系及政策行銷推廣或其他農林業背景實務經驗者尤佳。 3.具備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及善於行政協調,勇於任事、細心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於假日出勤。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森林產業組部分)。 2.農業移工、青年就業及勞工權益業務督辦及推展。 3.造林及綠美化苗木配撥,造林及育苗等林業報表彙辦與各地區分署苗圃升級計畫專案。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名額 | 1名(得依規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 |
| 性別 | 不拘 |
| 僱用期間 | 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普考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屆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滅時,應即終止契約。 |
| 薪資報酬 | 五等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8,948元)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
| 聯絡方式 | 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訓練或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5年10月27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森林產業組造林育苗科許科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職務代理人】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