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依據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第二條辦理,經「澎湖縣受保護樹木審議委員會」於112年10月31日決議依法公告,並於112年12月27日府授農保字第11235026452函公告受保護樹木計38株(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