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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災好發期 中南部林火風險升高

2026-03-19最新消息森林管理組
  近期臺灣中、南部地區受天氣數日未有降雨,中央氣象署亦預測今年春雨偏少,已進入森林火災高風險期。根據林火風險評估系統(https://ffwi.forest.gov.tw/)推估,臺中市、南投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淺山地區林火風險明顯上升,部分區域推估資料已呈現警告等級至危險等級。林業保育署特別提醒,林下燃料乾燥,星火即可能引發燃燒,民眾進入山區務必注意用火安全,共同守護森林資源。

3至4月為森林火災高風險高峰期
  林業保育署表示,每年10月至翌年4月,為森林火災好發時期,根據110年至114年統計資料,全臺共發生220件森林火災,其中3、4月份即佔100件,約45%,為森林火災高風險月份,該署鄭重呼籲民眾應避免不必要的焚燒行為,以降低森林火災發生機率。

人為因素為主因 以下行為風險最高
  林業保育署指出,臺灣歷年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高達九成以上屬人為因素所造成,其中又以下列行為最易引發火災:
  • 野外焚燒垃圾或農業廢棄物
  • 掃墓焚燒冥紙(清明期間風險最高)
  • 山區用火不慎
  • 亂丟菸蒂
善用林火風險評估系統,即時掌握風險資訊
  為強化風險評估及提升防災意識,林業保育署持續優化林火風險評估系統(https://ffwi.forest.gov.tw/),民眾可即時查詢所在地或特定縣市、鄉鎮市之林火風險等級;亦可利用山區林火危險度自動顯示資訊,瞭解周邊環境之風險程度,提高防災意識。

  此外,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測今(115)年春季雨量偏少,山區環境較為乾燥,林業保育署也將針對高風險區域,運用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提醒民眾謹慎用火,避免森林火災發生。

  林業保育署提醒,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不得引火,違者最高可罰60萬元;若放火燒毀森林,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賠償責任。民眾如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費專線 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 或 119 通報。經查證屬實之檢舉案件,最高可獲10萬元獎金,最先通報火警者則亦可獲5千元獎勵,邀請全民共同守護臺灣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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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