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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林地舉辦活動應先申請 高環境衝擊活動將不予許可

2026-09-21最新消息森林育樂組
  近日網路社群流傳「泳渡嘉明湖」召募活動,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表示,除一般健行、自然體驗、既有導覽及部落傳統活動之外,在國有林地辦理競賽、大量人員聚集或可能造成環境干擾之活動,應事先申請,且應以既有步道、林道或已成為遊憩使用之公共空間為主要活動範圍,避免進入生態敏感區域或造成生態環境重大干擾。對於可能造成嚴重破壞或擾動生態環境,或與該場域保育及管理目的明顯不符的活動,林業保育署將嚴格禁止、從嚴把關。

  林業保育署表示,例如以動力車輛進入自然步道或非開放道路、於高山湖泊從事泳渡、立槳等水域活動,或是在文化遺址、原住民族舊社或生態敏感區域辦理大量人員競賽或挑戰活動、使用大量燈光或擴音設備干擾野生動物,以及以餵食、誘引或驅趕野生動物方式進行拍攝或活動等,均可能影響生態環境,應於活動規劃階段即予排除,林業保育署不會同意申請。

  林業保育署呼籲,開放山林之核心價值是讓民眾能以友善、負責任的方式親近自然,並應兼顧山林環境永續發展,而非將自然環境視為可任意使用的活動場地。尤其面對高山湖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敏感場域,更應以低干擾方式親近自然,讓登山活動發展與森林生態保育相互兼顧,期盼國人共同維護永續、友善且安全的山林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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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