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函送圓規風災後高雄市轄區漂流木自由撿拾公告,並說明如下: 一、公告撿拾區域(高雄市國有林區域外,詳附圖)、撿拾清理期間及對象:(詳如公告) (一)公告撿拾區域位高雄市桃源區、茂林區、那瑪夏區者,自110年11月12日起至11月26日止(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僅限設籍於高雄市桃源區、茂林區、那瑪夏區者之當地居民得撿拾清理,上揭區域自110年11月27日起至12月10日止(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高雄市全市居民得自由撿拾。 (二)公告撿拾區域非位於高雄市桃源區、茂林區、那瑪夏區者,自110年11月12日起至12月10日止(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高雄市全市居民得自由撿拾。 (三)公告撿拾注意事項,詳見高雄市政府公告與所附撿拾規範。 二、高雄市政府已請那瑪夏區公所、桃源區公所、茂林區公所輔導設籍於當地(桃源區、茂林區、那瑪夏區)之居民優先撿拾當地(桃源區、茂林區、那瑪夏區)之漂流木。 三、高雄市政府並請該府警察局轉知轉區內分駐(派出)所周知,並加強巡邏宣導,防範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