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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桃園市蘆竹區編號第1105號飛砂防止保安林面積0.242370公頃,併公告該保安林113-114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2026-05-29業務公告森林管理組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52207597號

主旨:解除桃園市蘆竹區編號第1105號飛砂防止保安林面積0.242370公頃,併公告該保安林113-114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92.639519公頃,經113-114年檢訂結果,解除情形如下:桃園市蘆竹區出水段96-1、100-1、113-1、133-1等4筆地號土地,面積0.242370公頃,現況為道路、闊葉散生及草生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為配合桃園市航空城開發聯外運輸需求、提升桃園航空城貨運及自由貿易區之發展潛力,規劃辦理「國道1號甲線新建工程」,該工程建設計畫經行政院核定,並經交通部同意興辦事業計畫在案,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為保安林。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表1)、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及2)。
二、本號保安林經113-114年檢訂結果,解除保安林部分面積0.242370公頃及訂正增加保安林面積1.119206公頃後,合計增加面積0.876836公頃,檢訂後保安林面積計93.516355公頃,為防止飛砂及風害以保護後壁厝、海湖地區耕地及房舍之安全,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併附113-114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表2)、保安林位置圖(圖3)。。
三、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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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115年5月28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207597號公告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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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