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函詢有關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之造林獎勵金核發案,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 發佈日期:86-05-22
- 發文文號:(86)農林字第86124932號
一、依據宜蘭縣政府八十六年五月七日八六府農林字第五一二一四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已以八十五年十二月九日台八十五農四四六五○號函核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爾後凡申請獎勵造林悉依本要以點規定辦理。
三、本案所指已造林部分,於本要點第八點第五款即明訂:「前依台灣省獎勵私人造林實施要點、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及獎勵農地造林地要點獎勵造林者,自八十六年度起,依第七點規定發給」;據此,八十五年度申請獎勵私人造林者,其造林獎勵金係於次(八十六)度核發,故仍發給每公頃五萬,其他各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