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秦○○君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訴願案中有關藍胸鶉之保育規 定案,陳請鑒核。
- 發佈日期:109-08-07
- 發文文號:林保字第1091630705號
一、復鈞會109年7月30日農訴字第1090172500號函。
二、依來函說明二之內容依序陳復如下:
(一)查于名振先生翻譯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國際動物命名規約(第四版)第136頁對於已馴化動物(Animal, domesticated)之定義為:「經由人類的選種運作(有意或無意)後,所產生的特徵已與其野生祖先不同的動物[例如家犬(Canis familaris)、家貓(Felis catus)、黃牛(Bos taurus)](如附)。」由於藍胸鶉雖經人類選種運作後,其所產生的特徵未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