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屏東縣政府(114年12月12日屏府農林字第11403336770號)公告:即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為止,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民眾得自由撿拾清理。
五、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自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佈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時自動失效;另撿拾漂流木期問應隨時注意氣象資訊及自身生命安全。
(二)本公告指定得自由撿拾清理之漂流木為經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或本府認定不具標售價值者。
(三)自由撿拾漂流木時,如拾得具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者,拾得人應於撿拾後通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束分署潮州工作站或恆春工作站保管,並依民法第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