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114年7月15日新北府農林字第1141402966號公告1份,自公告日起至特定區域之漂流木,當地居民得自由徒手撿拾清理。(原公告失效,新北市政府已重新公告-114年8月8日新北府農林字第1141571821號)
公告事宜:
一 、開放撿拾區域:
(一)國有林區域外本市林口區 、八里區 、淡水區 、三芝區 、石門區 、金山區 、萬里區 、瑞芳區及貢寮區區域之海岸線。
(二)前揭區域不包含台2線83. 5K前後500公尺海岸線及各港口。
二 、前揭區域僅限設籍於新北市之當地居⺠得徒手撿拾清理。
三、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本市轄內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止。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