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公告為清理不具標售價值之漂流木,特開放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請依公告撿拾區域及相關注意事項辦理必要之檢查及登記。(本自由撿拾公告因中央氣象署114年7月6日發布丹娜絲陸上颱風警報已失效)
一、撿拾區域:國有林區域外本市轄區內之河川口(水庫蓄水範圍除外)。
二、前揭區域僅限設籍於嘉義市居民得撿拾清理,請撿拾人隨身攜帶國民身分證備查。
三、撿拾清理及搬運期間:即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嘉義市)時為止。
四、注意事項:
(一)在撿拾漂流木時不得裁切,且單支規格需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50公斤以下,且無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