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113年4月25日竹企字第1132330410號公告開放民眾自由撿拾清理石門水庫打撈之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無須依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規定申請放行查驗,但須接受各林業主管單位之檢查登記。
依據:森林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撿拾區域:石門水庫阿姆坪臨時堆置場(如附件位置圖)。
二、開放撿拾清理、搬運期間及對象:
(一) 第一階段:自113年5月6日起至113年5月17日止(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不含星期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限設籍於桃園市復興區、大溪區及龍潭區之當地居民。
(二) 第二階段:自113年5月20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上午8時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