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屏東縣政府(114年9月19日屏府農林字第11402129951號)公告:即日起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為止,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民眾得自由撿拾清理(本自由撿拾公告因中央氣象署114年9月22日發布樺加沙陸上颱風警報已失效)。
(一)本公告自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佈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時自動失效;另撿拾漂流木期間應隨時注意氣象資訊及自身生命安全。
(二)自由撿拾漂流木時,如拾得具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者,拾得人應於撿拾後通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潮州工作站或恆春工作站保管,並依民法第810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拾得無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之漂流木,應由拾得人先行通報後將漂流木運至屏東分署潮州工作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