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級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自然保育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並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畢業。具備辦理自然保育、林業經營、空間規劃或國際合作等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具備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及善於行政協調,勇於任事、細心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於假日出勤。 四、具備外語溝通協調能力,為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尤佳。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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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一、生物多樣性公約相關會議與國際合作事務。 二、生物多樣性監測指標與效益評估相關工作。 三、協辦國土生態綠網計畫相關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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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名額 | 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至多2名〉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
聯絡方式 | 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採購證照、外語能力證明文件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4年5月1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保育企劃組自然保育職系技士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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