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局函詢貴市社團法人臺中縣新社鄉○○○社區總體營造促進會得否代為收集造林人獎勵輔導造林申請書後,再以該會名義函送各公所統籌辦理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佈日期:100-03-04
- 發文文號:林造字第1001740445號
一、復貴局100年2月25日中市農林字第1000004009號函。
二、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人非土地所有人,應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或承租契約書。」是以,如非屬土地所有人申請獎勵輔導造林計畫者,自應出具他項權利證明或承租契約書,方符合本辦法規定,合先敘明。
三、本案貴局函詢貴市社團法人臺中縣新社鄉○○○社區總體營造促進會以該促進會名義,代為統籌收取農民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申請書,逕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乙節,倘該促進會僅以該會名義,將申請案件統一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