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釋示「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執行疑義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發佈日期:97-07-09
- 發文文號:林造字第0971655870號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97年7月7日水保農字第0971843584號函(副本)辦理。
二、鑑於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規定參、具體措施第2項第4款略以,最遲應於96年底前達到無超限利用作物;故請貴府應依據權責加強輔導造林人確實撫育造林木,倘有成活率不足者,貴府應把握造林適當季節,儘速輔導造林人完成補植;另於本(97)年度執行造林檢查時,如發現尚有超限利用作物未清除者,應加強輔導造林人限期改正;倘於本(97) 年度複檢時仍未確實清除者,請逕將該等案件移請府內水土保持單位續處,並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