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詢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建造農舍,須否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一案,復請查照。
- 發佈日期:92-04-11
- 發文文號:農林字第092117303號
一、復 台端92年3月25日函。
二、來函所稱「簡易水土保持法」諒係「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誤,經查實務上,於山坡地農牧用地興建農舍,如有涉及開挖整地情事者,申請人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核。如其挖填土石方未達5,000立方公尺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並應依照「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
正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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