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縣瑪家鄉公所辦理100年度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原住民保留地造林地撫育管理計畫,有關通往筏灣段造林地道路中斷之檢測及獎勵金如何處置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佈日期:100-11-10
- 發文文號:林造字第1001742370號
一、復貴府100年10月18日屏府原產字第1000268711號函。 二、有關獎勵全民造林檢測及造林獎勵金之核發,主要係依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第六點規定,如獎勵全民造林地符合下列條件並檢測合格者,發給造林獎勵金。 (一)所植樹種與株數符合規定標準,並平均分布正常生長於林地。 (二)造林成活率達百分之70以上。 (三)自造林第7年起,每年造林成活率扣除自然枯死率2%,每3年實施檢測工作,經檢測合格後,獎勵金每年核發,不合格者,獎勵金不發給,且不得再申請造林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