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貴辦公室函矚協助有關屏東縣民甲○○先生已列入全民造林獎勵金之私有農地,請准予比照獎勵平地景觀造林核發每年每公頃直接給付5萬4千元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佈日期:92-05-26
- 發文文號:林造字第0921611036號
一、復貴辦公室92年5月21日傳真函及屏東縣政府92年5月7日屏府農林字第0920071537號函。
二、獎勵造林政策係依據「獎勵造離實施要點」核發獎勵金,無論參加全民造林或平地造林計畫,每公頃20年53萬元之造林獎勵金額度均為一致。
三、基於平地造林考量農地生產用途多元化且土地價值較高及因應我國加入WTO後,國內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為鼓勵農民長期休耕造林,爰比照「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之特殊休耕地基礎給付標準給予每公頃5萬4千元之補貼,計20年。惟此與前揭「獎勵金」之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