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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保育署推動自然資源共管 實現森林與原住民族共生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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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積極推動原住民族自然資源共管機制,透過輔導部落成立合作社發展森林多元綠色產業,並以部落為主體參與決策,推動森林遊樂區及野生動物保護區的劃設等政策,成功展現原住民族與政府攜手管理自然資源的典範。
   
  林業保育署表示,該署轄管全國逾九成的國有林地,與原住民族傳統生活場域高度重疊。過去因政策限制,導致原住民族與林業主管機關衝突不斷,彼此缺乏信任,國有森林的保育與治理因此長期受限,效能難以提升。為打破僵局,該署自106年起,基於與原住民族共同的核心價值—「永續」,推動國有森林的山林共管與資源共享。透過修訂《森林法》與原住民族共管要點,逐步鬆綁相關法規,建立以部落為對等主體的共管制度,促進雙方合作。
   
  以苗栗南庄賽夏部落為例,新竹分署於107年與賽夏族舉行和解儀式後,雙方展開緊密合作。從林下養蜂、段木香菇種植,到成立合作社發展部落生態旅遊,賽夏部落逐步實現資源多元化利用。同時,部落進行國有林班地經營、林業剩餘資材再利用及瀕危植物「南庄橙」的復育,並導入新科技開發創新產品以提升產值。在林業保育署的協助下,賽夏部落有效運用自然資源,創造綠色里山經濟,吸引部落青年返鄉,推動文化復振及傳統山林智慧的傳承。
   
  113年起,該部落更將成功經驗推展至國際,與國立政治大學及林業保育署簽署合作備忘錄,於南庄賽夏傳統領域設立「PaKaSan國際教學基地」。目前已有來自菲律賓、日本、香港等地的專家學者及國際學生,實地觀摩臺灣在傳統生態智慧應用與自然資源治理上的軟實力,讓世界看見臺灣。
   
  此外,桃園市復興區華陵里的泰雅族部落,自107年與林業保育署新竹分署成立共管會後,即攜手推動「拉拉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的劃設。通過部落會議、公聽會及共管會議,族人充分參與決策權,形成共識後推動遊樂區的設立及後續經營。該遊樂區於112年4月18日正式開園,成為全國第一座由族人參與決策而成立的國家森林遊樂區,並以生態旅遊為核心,串聯周邊部落景點及人文歷史,促進環境教育與區域整體發展。
   
  在南投丹大地區,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與信義鄉布農族成立共管會,推動野生動物保護區的劃設;花蓮分署也與萬榮鄉布農族及太魯閣族人進行多次對話,規劃於南投及花蓮分別設立野生動物保護區。這些保護區的保育計畫及管理機制,皆由當地部落族人參與決策,確保保育與文化傳承的雙重目標,丹大地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可望於114年上半年公告完成。
   
  為深化共管合作,林業保育署自113年起再次檢討修正共管機制,未來將正式導入共管契約,把山林管理責任賦予部落,實現「權利分享、責任分擔」的願景。此舉也與國際保育趨勢接軌,呼應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強調的原住民族傳統生態智慧對生物多樣性保育的重要性。共管機制的實施,不僅落實以部落為核心的治理模式,更實現了森林與原住民族共生共榮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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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598 最後更新日期: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