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訊息專區 > 事求人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徵才公告(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缺)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徵才公告(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缺) ::: 機關徵才資料 職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科員 職系經建行政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畢業。具備辦理觀光旅遊、行銷推廣、策辦大型活動、商品設計、文案編輯與圖文編修等實務經驗者尤佳。三、具備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及善於行政協調,主動積極、細心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於假日出勤。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一、森林育樂場域經營管理、行銷推廣與推動生態旅遊。二、森林療癒師認證、培訓與發證管理,以及辦理森林療癒推廣活動。三、森林育樂場域商品開發、銷售與帳務處理。四、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至多2名〉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2號 聯絡方式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如英語能力檢定)。(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3年12月9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森林育樂組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機關地址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回列表 瀏覽人次:122 最後更新日期: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