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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9/04/29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91740984號 一、復貴府99年4月12日屏府農林字第0990082054號函。
二、鑑於國內造林政策推行以降,並未全面排除外來樹種,倘有助台灣森林蓄積、木材生產及不影響生態環境者,諸如南洋杉、桃花心木、木麻黃、印度紫檀等皆已納入現行之獎勵造林樹種;究其樹種得納入造林政策規劃,主係因該等樹種已引進台灣超過60年,歷經地區適應性造林,木材生產力評估等程序,已漸為馴化種。
三、反觀白楊樹於過去曾有引種紀錄,但該樹種因屬溫帶植物,其植物生理上須有四季分明之氣候變化,且需冬季落葉期間歷經霜雪的低溫冷激(chilling) 作用,方能促使主幹及側枝快速抽出新枝葉生長;故於台灣亞熱帶淺山及平原地區之生長情形皆不理想,實不適合作為平地造林樹種。
四、邇來,坊間宣稱引進之白楊樹為基因轉殖優良品系,可適應熱帶生育環境云云,然基因轉殖植物之推廣須受國內相關法令拘束。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52條略以,基因轉殖植物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輸入或輸出;…。由國外引進或於國內培育之基因轉殖植物,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為田間試驗經審查通過,…不得在國內推廣或銷售。準此,現行基因轉殖白楊樹在未完成國內審查程序前,不得於國內推廣或銷售。
正本:屏東縣政府
副本:各縣市政府(含北、高兩市及金門、連江兩縣、屏東縣政府除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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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