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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8/03/23
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0981740455號 為利於民眾就近申請,並提昇為民服務成效,茲將本辦法所規定之下列事項,授權由貴局各林區管理處辦理:
一、對於免費供應種苗或造林獎勵金申請案件,派員至現場勘查及核准申請案件。
二、經核准獎勵造林之申請案件,按造林年度發給造林獎勵金。
三、於造林獎勵期間,輔導獎勵造林人善加管理經營造林木,並按年度派員實施造林成果檢測,檢測不合格者,輔導獎勵造林人限期改善。
正本:本會林務局
副本:本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本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本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本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本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本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本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本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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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