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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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轄土城市○○○○學院之違建補辦建築執照,是否須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以下簡稱回饋金)疑義案,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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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8/11/16
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0981742087號

一、復貴局98年11月5日北農林字第0980942451號函。

二、查本會林務局94年3月7日林造字第0941603924號函略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於94年2月21日以農授林務字第0941603555號函示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收取時間點,爰貴府公告乘積比例後,送核之水土保持計畫均須核算回饋金數額,毋論原已違規興建土地,其事後為辦理補照等相關法定程序所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等,均須依規核算回饋金」(正本諒達)。據此,本案請依前揭函文內容辦理。

正本:臺北縣政府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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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04 最後更新日期:200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