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君隱瞞業經查封拍賣事實,申請八十七年度獎勵造林,所領取造林,所領取造林獎勵金是否追回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君隱瞞業經查封拍賣事實,申請八十七年度獎勵造林,所領取造林,所領取造林獎勵金是否追回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089/11/28 發文字號:(89)農林字第890160110號 一、復貴府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八九府林農字第一八四八七五號函。 二、本案據稱該造林地業經西港鄉農會於八十五年十月查封在案,惟若於查封後拍賣之前,○君對該上地仍有使用權,則其申請造林並領取造林獎勵金,尚符合「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規定。 正本:台南縣政府 副本:本會林務局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890160110.pdf 法規基礎 獎勵造林實施要點 回列表 瀏覽人次:989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