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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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府函詢林業用地依「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申請林業設施作育苗室、資材室、管理室之容許使用,應否先辦妥森林登記,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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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6/05/22
發文字號:林企字第0961654650號

一、復貴府96年5月16日府農林字第09600730380號函。

二、經查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該項申請應檢附之資料無「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及「森林登記證」在內;惟森林登記是否列為該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文件,請依主管權責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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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910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