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縣○○鄉○○○段○○地號等7筆土地廠房增建之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以下簡稱回饋金)疑義案,復請 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縣○○鄉○○○段○○地號等7筆土地廠房增建之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以下簡稱回饋金)疑義案,復請 查照。 ::: 發文日期:102/03/01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21740706號 一、復 貴府102年2月20日府農植字第1020038215號函。 二、有關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計算,應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辦理之。倘該申請案件有符合本辦法第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則免繳交回饋金。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1021740706.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4172 最後更新日期:201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