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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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府函為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案,涉及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之繳交疑義,復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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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7/04/22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0971653216號
一、復 貴府97年3月26日府授產農字第09731087000號函。
二、查本案共列水土保持義務人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均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集順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陵宗雄」,尚未符合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8條第3款規定,仍須將共列之水土保持義務人為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以下簡稱回饋金)繳交義務人,並由繳交義務人共同負擔須繳交之回饋金,合先敘明。
三、另貴府捷運工程局97年4月14日北市捷聯字第09731063600號函表示本案已與投資人有權益分配協議,回饋金費用應由均安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全額負擔。由於涉及繳交義務人間之協議,同函副知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請逕依協議內容辦理。
四、隨文檢附貴府捷運工程局97年4月14日北市捷聯字第09731063600號函影本1份供參。
正本:臺北市政府
副本: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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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10 最後更新日期:2008-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