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貴縣竹山鎮公所申請變更竹山鎮仁德段242-1地號等3筆農業用地作竹山竹文化園區使用,得否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4項第1款規定免繳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案,復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貴縣竹山鎮公所申請變更竹山鎮仁德段242-1地號等3筆農業用地作竹山竹文化園區使用,得否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第4項第1款規定免繳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案,復請查照。 ::: 發文日期:103/06/11 發文字號:農企字第1030218231號 一、復貴府103年5月29日府農務字第1030104469號函。 二~三(略)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1030218231.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4517 最後更新日期:201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