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所詢白腰鵲鴝是否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條第1款定義之野生動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所詢白腰鵲鴝是否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條第1款定義之野生動物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108/07/03 發文字號:林保字第1081618560號一、復貴處108年6月13日動保救字第1086012742號函。 二、查白腰鵲鴝經輸入至國內,經釋放至自然環境下,不需人為照養即可生存繁衍於其棲息之環境內,已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條第1款之野生動物定義,自有該法各條條文之適用。 回列表 瀏覽人次:4567 最後更新日期:2019-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