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 補捐助規定 > 縣(市)政府接受中央計畫型補助款納入預算證明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縣(市)政府接受中央計畫型補助款納入預算證明 :::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縣(市)政府接受中央計畫型補助款納入預算證明(自106年起適用)) odt 檔案大小:17KB 下載次數:979 瀏覽人次:4797 最後更新日期: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