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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為因應淨零轉型並強化國產材供給,本署就散生竹作業特性,規劃自伐採、現地初級加工至集運之一貫機械化體系。惟散生竹多處坡地且作業零碎,長期仰賴人力致成本與風險偏高,爰盤點程序與技術缺口,開發原型機並場域驗證,俾提效增安,促進標準化、規模化與永續,並結合人才培育與智財布局,以厚植競爭力。
一、申請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
二、申請資格: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公立研究機關(構)。
(三)依法設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四)農民團體、依法設立從事農業相關之非營利社團法人。
(五)農業相關國際組織、研究或訓練機構。
三、計畫研究重點:
本計畫聚焦散生竹,建構伐採、現地初級加工與集運一貫機械化作業。114年盤點作業流程與技術缺口,開發貨車搭載之分段、裂片原型機,並導入碎竹處理模組,降低材積與運輸成本。115年場域實測與優化,整合模組,提升效率與安全,促進產業標準化、規模化與永續。並培育人才、發表論文與申請專利,強化供應鏈競爭力。
四、注意事項
(一)自即日起於農業部農業計畫管理系統
(https://project.moa.gov.tw/plan/index)開放研提,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前開系統撰擬計畫說明畫,並於本(114)年10月31日前將書面資料以掛號郵件逕寄達林業及自然保署(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主辦專家。
(二)本補助案依「農業部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點」辦理,補助計劃經費之編列,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之經費使範圍及編列基準辦理,提案單位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所揭示身分關係者,請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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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