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訊息專區 > 歷史訊息 > 最新消息 > 105年度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業務計畫考核評分結果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105年度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業務計畫考核評分結果播放無法播放請自行連結至下載語音檔 ::: 201801/12 105年度各地方林業主管機關執行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業務計畫,經考評結果如下,特此公告: 單位 等次 宜蘭縣政府 甲 臺北市政府 優 新北市政府 甲 桃園市政府 甲 新竹縣政府 甲 新竹市政府 甲 苗栗縣政府 甲 臺中市政府 乙 彰化縣政府 甲 嘉義縣政府 甲 嘉義市政府 甲 臺南市政府 甲 高雄市政府 乙 屏東縣政府 甲 南投縣政府 甲 基隆市政府 甲 回列表 瀏覽人次:2223 最後更新日期:201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