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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呼籲 清明祭祖慎用火勿釀災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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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3
       清明連續假期將至,掃墓祭祖向來為國人所重視,民眾於掃墓時依習俗會燃燒金紙,林務局特別呼籲民眾祭拜祖先心誠則靈,應減少燃燒金紙,以避免加劇空氣污染;並應小心防火,避免菸蒂、餘燼未處理釀災,且盡可能攜水上山,確認火苗徹底澆滅後再離開,否則一旦引燃週邊雜草,極易造成森林火災。

       林務局指出,依據森林法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而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另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對於舉發且查獲燒毀國、公有林之犯罪行為人,得發給舉發人每案10萬元以下之破案獎金,若經認定情節重大者,獎金最高至新台幣100萬元。民眾若發現森林火災時,請儘速撥打免費專線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通報。

       最後,林務局提醒,進入山區請謹記四「不」二「記得」,掃墓時「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亂灑冥紙、「不」燃放爆竹,「記得」熄滅灰燼、「記得」要收垃圾,全民共同防範森林火災,維護森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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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627 最後更新日期:2018-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