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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就張善政前院長臉書有關阿里山觀光環境貼文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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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4
  有關前行政院長張善政今(4)日就阿里山房屋破舊、鐵路主線中斷等觀光環境,於臉書貼文表達關心,並引發媒體轉載報導。惟張前院長恐因未獲得完整持平之資訊,致貼文內容有諸多誤會,林務局特說明澄清如下:
 
一、張前院長:阿里山設置國家森林遊樂區,交由林務局管理後,遊樂區內土地與新建築就都歸林務局管理,原來遊樂區內有自有房產的居民在一場火災後都變成了林務局集中住宅的承租戶。
林務局說明:日據時期日人即將阿里山劃為國有林地,後並由中華民國政府承接,因此阿里山自始即無私有土地。阿里山的居民原本都為日本政府因應伐木作業所召募的工人,並非原居民,亦無持有任何私人土地。而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範圍在日據時期前則為鄒族傳統獵場及聖山。
 
二、張前院長:阿里山居民須向林務局租屋,房舍狹小老舊不堪!
林務局說明:民國65年11月沼平社區(舊火車站)發生大火,為安置受災民衆,將原住戶遷移至現地由政府興建之住宅、商店、旅舍區安置,因此民眾居住的房舍及土地均屬國有,並非私有,森林法也在修法之後,規定無法再放租給私人。有關該聚落住宅老舊,是否可進行重建,因當地居民曾疑慮莫拉克風災可能引發地層滑動,因此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除持續監測,已於106年委託建築師完成中山村地形測量,目前正進行建築法令檢討。
 
三、張前院長:設置集中式美食街與商業區,規劃不符合實際需求,使得商業一蹶不振。當初承諾如果配合遷移到集中場所,可以轉給下一代經營,後來卻跳票說經營者如往生,後代沒有承接權利。
林務局說明:
(一)阿里山原本有眾多分散於遊樂區的流動攤販,嘉義林管處以前係依「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攤販暫行整頓計畫」,設置臨時攤販集中區,並與攤商簽具切結書,以有效管理。臨時集中區攤販切結人亡故,本即無繼承世襲之權利,嘉義林管處僅能依規通知攤販切結人或關係人終止切結關係,收回攤位,再依國有財產法公開標租。
(二)為考量遊樂區整體景觀及秩序,莫拉克風災後依據行政院核定的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整體改善計畫將攤販集中移至「香林服務區」,該服務區位居遊客出入動線,交通便利,人潮聚集,惟攤商展售產品同質性過高且欠缺在地特色,對遊客難有吸引力,嘉義林管處正透過專業團隊協助輔導。
 
四、張前院長:林務局要求種植山葵的居民在去年底前全數剷除,讓當地每年損失輸出日本數億元的產值;但是鄰近的台大實驗林區並未禁止,顯然是一區兩制。
林務局說明:
(一)以往阿里山地區的山葵田,全數都是擅自占用國有林地種植,是違法行為,且早有破壞水土質疑。排除違法占用乃為歷任中央政府之政策,亦為監察院列管案件,林務局兼顧葵農生計,以和緩漸進方式執行林地收回,始於106年底全數收回。
(二)林務局樂見阿里山山葵產業繼續維持,但需於合法用地栽培,嘉義林管處亦於106年即邀集嘉義縣政府、阿里山鄉公所及農委會相關研究及產銷單位建立諮詢平台,並洽商阿里山鄉公所提供公共造產農牧用地出租予山葵農轉植,目前鄉公所正在研議中。
 
五、張前院長:嘉義到阿里山的森林鐵路,主線已經中斷很久了,森林鐵路還變成台鐵與林務局互踢皮球的犧牲品。
林務局說明:莫拉克颱風造成阿里山鐵路史無前例的421處災害,經積極復建,原定104年底全線通車,又因104年9月杜鵑颱風來襲,造成42號隧道嚴重崩塌,目前同時進行規劃設計及環評作業中。至於阿里山鐵路的經營,102年行政院指示委託臺鐵局營運,106年6月行政院同意回歸林務局管理。並無互踢皮球。107年7月1日林務局正式成立的「阿里山林鐵及文資處」,是這條106歲的世界級文化遺產鐵路,首次獲得政府正視其珍貴價值,交由獨立的專責機構負責營運。未來林鐵處將結合產業、觀光、文資及保育,致力阿里山林鐵的動態保存及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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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3318 最後更新日期:2018-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