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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草案即日起預告60日,敬請各界指教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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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近年來,臺灣各城鄉地區頻傳路樹遭不當修剪、移植、砍伐或生育地破壞等事件,隨著民間對樹木的保護意識提高,森林法於104年7月1日增訂「樹木保護」專章,農委會也在105至106年間依法完成3項授權中央應制訂之受保護樹木子法的審查、發布;108年7月15日則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預告子法中困難度較高的「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草案,預告期至108年9月16日止,歡迎各界審視草案內容,提供寶貴意見,促使樹木保護制度更臻完善。
  林務局指出,依森林法第38條之6第2項規定,明定中央須會商考試院及勞動部,制定樹木保護專業人員之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制度。經統計,目前國內從事城鄉綠化、路樹修剪、養護及移植等工作的農藝、園藝及造園景觀技術士或技師人員逾3萬人,為避免他們的工作權遭受新制度衝擊,林務局自104年至105年間即積極邀集各產官學研界座談,並拜會工程會及勞動部等有關部會機關,以兼顧森林法的立法精神與現行從業人員的權益。林務局並為周延確認樹木保護專業人員的職能內涵、工作範疇及培訓內容,後續於106年至107年間委託社團法人台灣都市林健康美化協會建置樹木保護專業人員職能基準、培訓課程,並據以草擬「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草案。
  林務局表示,本草案內容共16條,涵括樹木保護專業人員之級別、工作項目及培訓考選之程序、合格證書核發等執行細節規定,敬請關注樹木保護的產官學等各界先進,於草案預告期間提供寶貴意見。相關草案訊息,已同步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布,林務局將蒐集各界意見評估調整草案內容後,循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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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草案 pdf pdf 檔案大小:3507KB 下載次數: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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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652 最後更新日期:20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