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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徵才公告(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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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職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技士
職系土木工程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普考及高考或相當等級(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工程、測量製圖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資訊處理技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須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具團隊精神者尤佳。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或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一、辦公廳舍空間規劃整修、設備修繕、消防安全等設施工程之執行、審核及督導考核。
二、工程或財物採購等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至多2名〉
工作地點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聯絡方式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如有採購證照等請檢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3年12月12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林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機關地址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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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1 最後更新日期: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