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資料
職級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大學(含)以上地政、土地管理、市政暨環境規劃、森林、農業或自然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具有公產管理、棲地保護、自然保育、社區營造、森林資源等經歷,具企劃撰擬或統籌彙整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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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一、國有林地籍管理、租地管理、增劃編原保地等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二、地區分署林地管理實務工作之督導與執行。 三、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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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名額 | 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至多2名〉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
聯絡方式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4年8月22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森林管理組林地管理科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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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機關地址 | 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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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