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級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林業技術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資訊處理技能,對林業技術業務有相關經驗,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四、具服務熱忱、創新思維,細心負責,溝通協調能力佳,勇於任事,具團隊精神及獨立計畫執行等能力,且能配合職務做機動調整者尤佳。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五、具有執行土地測量、數位圖資測繪或製圖相關經驗、可配合業務需要出差或加班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森林保護、森林火災防救、濫墾盜伐業務相關政策或結合社區加強森林保護工作計畫之規劃及修正。 二、辦理保安林檢訂、保安林區位圖資管理、海岸林環境清潔成果彙總及保安林公私協力與企業ESG參與經營等相關業務。 三、審查各地區分署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計畫、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國有林班地解編專案、林政業務管理系統維護與功能擴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名額 | 2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至多4名〉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號 |
| 聯絡方式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採購證照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5年1月15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森林管理組林業技術職系技士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2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4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