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稱 | 約聘佐理員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工作熱忱、與人和善、善於行政協調及勇於任事、細心負責。 3.具有野生動物保育相關工作訓練或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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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項目 | 1.辦理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查業務。 2.辦理國際CITES及相關名錄整理及修正作業。 3.辦理轄區地方政府野生動物保育法及野生動物管理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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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額 | 1名(得依規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 |
| 性別 | 不拘 |
| 僱用期間 | 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6月18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聘用期間屆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滅時,應即終止契約。 |
| 薪資報酬 | 六等312薪點(月薪新臺幣43,399元)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
| 聯絡方式 | 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訓練或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5年1月26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保育管理組野生物管理科邱科長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職務代理人】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